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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譜來自周老師

材料:

各種水果

竹籤

細白砂糖(糖:水=4:1)

麥芽糖(可有可無,避免反砂)

 

做法:

1)水果切大塊,串在竹籤上,晾乾備用。整齊排在鋁箔紙上,不要擠在一起。

2)糖放平底鍋中,加1/4的水一起熬煮(例如1杯糖加1/4杯水)。先用小火,等糖融化才可以把火力調大。

3)煮到濃稠後就要緊盯著看,一等開始焦化,就是糖漿中開始一出現焦色,就搖晃鍋子讓糖漿均勻,馬上熄火或關成最小的火。(天氣熱或水果少時可熄火,天氣冷或水果多需要沾很久時,就用最小的火維持糖漿的溫度,別讓它煮太焦,也別讓它降溫變稠甚至凝結,那就不能沾水果了)

4)拿水果串快速沾滿糖漿,再放回原來的鋁箔紙上,等糖漿涼透就會結成脆皮,很容易從鋁箔紙上拿下來。

 

1杯砂糖加1/4杯水,放小鍋中熬煮,煮到出現焦色就搖晃鍋子讓焦色平勻,繼續煮到焦色夠深(但不可到焦黑焦臭發苦的程度),馬上取1/4杯滾水倒入鍋中。這時糖漿會噴濺,所以最好戴手套以策安全。

搖晃均勻,就成為焦糖液了,放涼後會變得黏稠,把它裝在小瓶裡可以保存很久。焦糖液的用途很廣,焦糖布丁、草莓沾醬、咖啡調味,甚至中菜裡也常用到(中菜裡叫醬色)。 

煮焦糖為何要加兩次水呢?第一次的水其實可以不加,直接把糖放在鍋裡乾煮,它很快就會焦化。但這樣太快了,很容易過焦或不平均,所以我們加1/4杯水,是為了讓糖平均受熱。

糖在還有水份的時候是不會焦化的,要等這些水全部蒸發掉,糖才會開始焦化,所以不要加太多水,不然要煮好久,白白浪費瓦斯。

 

那為何要加第二次水呢?

煮到焦化的糖,看起來是液體,但熄火恢復室溫後,它就變成一大塊硬焦糖,黏在鍋子上根本無法取用。所以必需趁它還沒冷卻硬化前再加一點水把它融化成液體,才便於使用。而加入的這些水一定要很熱,如果加冷水,焦糖液會馬上產生結晶,變成一塊一塊的。

 

註:

如果有麥芽糖,挖一匙加入同煮可以避免反砂,就是煮糖漿時砂糖再度結晶析出的現象。 

如果有做糖果的溫度計,糖漿煮到150℃即可,這時糖未焦而已經變脆。糖煮到170℃就會開始焦,也就是說做糖葫蘆要用150℃到170℃之間的糖漿。

註:

如果鍋子小,長串的水果很難沾到糖漿,可以不用把水果串起來,而是一個一個各別拿去沾糖漿,這樣吃起來也方便。(如下圖,1杯砂糖煮的糖漿大約可沾15個大草莓)

做法很簡單,但請注意這個重點──糖要煮到150℃。糖熬到150℃,就會乖乖附在水果上,而且凝結後甜脆可口。如果不到150℃,不但很容易與水果分離,而且吃在嘴裡黏牙無比。 

但也不能熬得太焦, 一出現焦色就行了,不用像煮焦糖那麼焦,以免出現焦味。

最後分享一個小秘訣:我們做糖葫蘆時往往會多煮一點糖漿,因為鍋裡的糖漿若太少時很難沾。最後剩下來用不完的糖漿最好把它加滾水煮成焦糖液──就是等水果一沾完,馬上把剩下的糖漿移回爐上繼續煮,讓焦色更濃,然後淋一點沸水下去,讓它變成焦糖液。這樣一來,不但廢物利用多做了一瓶有用的焦糖液,而且之後清潔鍋子容易多了。不然等糖漿在鍋裡凝結,就不知要泡多久的熱水才能洗乾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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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onny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